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层层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通过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促进我校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通过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监督保证作用。及时向党支部和党员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坚持和完善请示报告制度,本单位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突发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校党委请示报告。研究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谋划运作、执行落实、科学管理、推动发展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和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政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的作用,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维护班子团结,形成整体合力。加强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领导班子建设,健全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范系、所、室等负责人选任程序,抓好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和引领师生员工。切实做好防范和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工作。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积极进取、团结和谐的文化氛围。加强对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网站等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校园和谐。
4.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直接联系服务师生的要求,合理设置党支部。经常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内容和要求,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加强薄弱党支部的整改。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中青年骨干教师和留学归国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稳妥慎重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重视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加强对专兼职党务干部的培训和指导,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5.认真做好统战和群团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精神,重视和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切实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团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校院两级教代会工作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积极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关心支持青年教师成长,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工作,帮助有困难的师生员工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归属感。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督促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和学校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地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对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提醒、早纠正,对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7.推进民主办学。支持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学位分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作用。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实行党务公开,推动院(系)务公开,畅通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渠道。
8.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日常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工作目标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机构健全、设置合理,各项制度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到位,把党建工作有机渗透和融合到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确保党组织在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
2.党员作用突出。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成为带领师生员工奋力推进事业发展的领头人;教职工党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努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成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排头兵;学生党员不断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报国之志,努力锻炼成才,坚持诚信做人,在学生中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促进事业发展。党的基层组织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创新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立足岗位,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做出新的业绩。
4.师生员工满意。基层党建工作体现师生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得到师生认可,师生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和谐融洽,实现“好班子、好老师、好学生、好学校”的目标。
四、方法举措
1.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学校党委、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学校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负责指导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书记是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形成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牵头,其他党务部门协同,各级党组织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2.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学校党委会定期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要定期召开会议,明确工作重点,协调各方力量,落实工作部署,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并将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学校党委汇报。
3.深入调查研究。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组织力量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各级党组织要采取理论研讨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研究和创新。
4.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学校党委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要深入联系点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帮助基层党组织理清发展思路,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党员干部素质,把联系点建设成为党建工作示范点,努力实现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目标的实现。
5.实施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学校党委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领导班子成员把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学校党委在对二级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考核时,将班子成员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6.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学校党委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要重视基层党组织基础建设,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加强二级党组织力量配备,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党务秘书。加强对党校、党员教育网站、实践基地等阵地的建设,确保党组织开展活动有阵地、工作运转有经费、提升素质有平台。
7.强化督促检查和指导。学校党委将定期开展党建工作检查,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校内党建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检查组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抓党建和其他方面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等,全面了解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就被督查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向校党委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
8.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工作者。学校党委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要注意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党员选拔到党务工作岗位,重视教育和培养,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复合型干部、输送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实行党务工作者上岗培训、定期轮训制度,加强学生党建骨干的培养和队伍建设。落实好各项政策待遇,关心和支持基层党务工作者,积极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9.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力度。学校党委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要结合实际,注重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适时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加大基层党建工作宣传力度,适时召开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积极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10.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学校党委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定期组织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采用书面述职、会议现场述职或相结合的方式,结合中层干部考核进行,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党建工作的民主评议考核结果将作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评定、党内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原《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浙理工党〔2007〕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