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工作流程,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修订)》(浙理工教〔2019〕1号)和《关于落实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中期检查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中期检查
1、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学生的学风、工作态度、投入时间和毕业设计(论文)整体工作进度,包括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论文正文等材料的质量及进展情况;检查教师指导情况和指导效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推进。
2、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通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收集材料,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学院自查(3月24日-4月7日)
3月31日前,指导教师结合学生任务书中的各项任务进行自查,对学生的工作进度、工作态度、工作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中期检查表。
4月7日前,系部组织专家通过系统在线检查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中期检查表、进展安排与考核表、指导记录、论文初稿等各项材料,汇总检查结果并形成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自查报告》(附件1)。
(2)学校检查(4月8日-4月21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材料进行抽查,对学院的中期检查整改进行督查。
3、工作要求
(1)各系要认真做好中期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给予必要的帮助指导。
(2)对于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生,系部应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二、 毕业设计(论文)检测
(1)检测时间
拟参加答辩的学生需提前两周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论文查重”未达标,不能进入答辩环节。
(2)检测标准
毕业设计(论文)全文总相似比不高于20%。
(3)检测方法
学校使用维普毕业论文管理系统进行查重检测,每位学生有2次检测机会。论文答辩稿在学生提交并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检测条件)后自动进行检测。论文总相似比符合学校标准后进入指导教师评分环节,不符合则将答辩稿退回学生,学生提交检测前务必与指导教师确认。
三、 公开答辩和成果展示
为促进毕业设计(论文)交流,活跃科技创新氛围,激励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2023届将开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和优秀成果展示活动,请各系部于4月16日前上报各专业答辩和成果展示安排(附件2)。各专业在安排答辩地点时应选择开放场地,预留观摩座位,将统一发布答辩和成果展示安排。
联系人:李萍
办公电话:86845332
办公地点:L7-508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时装技术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