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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
时间:2023-02-07        作者:        来源:

根据《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和当前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情况下的本科教学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到精准化、人性化疫情防控,确保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平稳有序,现将新学期本科教学有关的各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教学进程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间为2023年2月12日(周日)。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教职工、学生报到

2月12日(周日)

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2月13—23日

学生上课

2月24日(周五)

清明节

4月5日(周三)

调休1

4月23日(周日)上5月2日(周二)的课

劳动节

4月29日(周六)—5月3日(周三)

调休2

5月6日(周六)上5月3日(周三)的课

全校学生复习考试

6月12—25日

端午节

6月22日(周四)—6月24日(周六)

2022级军训

6月26日-7月9日  

其他年级放假

6月26日(周一)

全学期周数

19周

 2.教学任务安排

没有疫情时期,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疫情流行高峰期间,学校实施分区管理;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任课教师需做好线上线下教学灵活切换、同步开展相关准备工作。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合理安排实验、实习、考试等。

师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无法到校或上课的,参照学校《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防控〔20231号)执行。开课系部应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及时落实课程任务调整工作。学生如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不能上课的,需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针对学生个体及不同课程一对一确定具体学习方案。

3.实践教学

1)集中和分散外出实习实践:需集中和分散外出教学的实习实践课程适时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2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合理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按照《关于落实2023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好进度。

4.课堂教学防疫基本要求

1)师生进入教学场所前,需体温正常,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学生尽可能分散就座。

2)教室门窗尽量打开,保持通风。

二、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

1.考试及成绩提交工作安排

1)集中笔试:2023年213-23日开展集中笔试,并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提交成绩

2)非集中笔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尚未结束考核的课程在本学期开学后两周内(2023213-26日)完成考核,并于课程考核结束后三天内提交成绩。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提交截至时间为202331日(周三)1600

2.考试防疫基本要求

监考教师及学生进入考场前,需体温正常,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监考人员须佩戴口罩,建议学生佩戴口罩。

学生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可申请参与同步线上考试(视不同课程性质,由开课学院批准)或申请缓考。

三、学籍管理工作

1.报到注册

1)返校后学生不再安排集中注册,经辅导员或教学秘书确认学生到校后,学生证由班级统一上交到教学秘书处,即可办理注册。

2)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注册的学生,应联系所属学院辅导员或教学秘书办理请假手续或休学手续。超过二周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本科生,学校将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启动退学处理程序。各学院在2023227日(周一)下午16:00前将需启动退学处理程序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2.学籍异动事务安排

1)复学办理: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的本科生,应在开学二周内(2023224日前)到学院教学秘书处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并报到注册

2)休、退学办理:因个人原因要办理休、退学手续的学生,在返校后到学院教学秘书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因特殊原因无法返校申请休、退学的同学,请先联系学院教学秘书,根据实际情况特殊处理。休、退学申请经学院、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及时办理退课、退宿、财务结算等相关工作手续。

四、补(缓)考工作

补(缓)考工作安排在开学初考试成绩公布后的两周内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补(缓)考防疫基本要求与开学初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防疫基本要求一致。学生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可申请参与同步线上考试(视不同课程性质,由开课学院批准)或申请缓考。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妥善处理。

五、转专业工作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尚未完成转专业面试(考核)的专业,请制定学院面试(考核)方案,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面试(考核)的工作,确保面试(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并于2023224日(周五)16:00前将学生转专业面试(考核)成绩报教务处。转专业录取审核工作调整至开学初考试成绩公布后两周内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第三轮选课工作

选课时间为2023217日(周五)中午13-33日中午13时(周五)。

新学期交流生、延长学习时间学生、结业回校学习学生的选课也须在第三轮选课时间内完成。申请自学、免修的具体操作见教务处选课通知。转专业录取学生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毕业班同学请关心自己的学习进度。对照专业培养计划和本人成绩单,结合教务系统“学生学业情况查询”中树状图节点完成情况,对培养计划中规定修读但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及时在第三轮选课时间内进行补选。如遇到问题,及时咨询学院。

七、开学前教学准备及检查工作

1)在开学前对全校教室、实验室、机房、实习实训场地以及教学设施设备运行、卫生消毒保障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开学准备。

2)在开学前认真自查,落实教学要求,提醒任课教师做好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疫情防控的准备工作,抓好课堂教学质量和疫情防控工作。

3)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开学第一周教学秩序检查的计划组织工作。

4)若发现特殊情况,请学院(部)及时与教务处联系沟通。

八、教室借用

教室借用人应做好教室使用的计划安排,减少不必要的活动,确须借用的需选择适宜的教室。2023210日起,可根据需要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教室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