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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各学院: 为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各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工作。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部署和安排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各学院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组织指导教师和毕业班学生学习《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修订)》(附件1
时间:2022-09-30        作者:        来源:

各系部:

为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强化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各系部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工作。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部署和安排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各系部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组织指导教师和毕业班学生学习《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修订)》附件1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明确各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要求,提高师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视程度,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实习与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实时关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尤其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二、严格规范过程管理

各系部要规范过程管理,严把论文质量关,强化对选题、开题、指导、中期、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推优、抽检和归档等各环节的质量监控。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环节均须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开展,系统网址:http://vpcs.cqvip.com/organ/lib/zstu/,相关操作手册见附件3。学生及指导教师请于10月9日开始登录系统。

(一)加强指导教师管理

要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组织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或相当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每位教师指导的毕业生人数为理、工类专业不超过6人,文、经、管、法类专业不超过8人,艺术类不超过10人。强化校企合作,学院可从实习单位遴选优秀指导教师,鼓励校企双导师合作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教师应周密安排进度计划,指导学生完成文本撰写并认真审阅,定期与学生进行讨论、交流、答疑等,并在论文管理系统中做好指导记录;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完成质量,指导学生按要求在系统内完成各环节的相关任务。

)做好选题工作

各系部认真把好选题关,严格审查选题重复度,尽早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含辅修专业),及时下发任务书并规范任务书的填写(参考范例)明确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及设计(论文)定稿等环节的完成时间,安排足够的时间用于评阅、答辩和修改论文。

在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拟定环节应充分研讨,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联合拟定题目。选题务必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以研究现实问题为主。要切实加大来自行业企业一线需要课题的比例,各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题比例≥50%

)做好中期检查整改工作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保证论文质量,学校将于20234月全面检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相关资料,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推进。对存在的问题,学院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并对学院的中期检查整改进行督查。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工作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厉查处学位论文抄袭、剽窃、买卖、代写行为。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须要进行查重检测,查重标准:毕业设计(论文)全文总相似比高于20%或不高于学院查重细则中规定的相似比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全文总相似比不得高于15%,检测未达标不能参加答辩。学校将继续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

)做好答辩、成绩评定及推优工作

论文答辩是论文质量审查与评价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应严格答辩资格审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确保答辩过程组织到位严格评优标准,做好答辩、成绩评定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

(六)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附件2要求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每年开展一次重点对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学院应于本科毕业答辩完成一周内进行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度通过答辩人数10%且每专业至少5份

学校将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18周对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组织抽检工作,比例不低于5%。学院应在此之前确保系统中的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稿和相关附件材料规范完整。

教育部将于每年9月对上一学年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检,比例不低于2%。上级部门抽查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抽检工作,狠抓过程管理,强化学术诚信教育,保证论文质量。指导教师应将学术道德教育纳入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中,引导学生严守学术诚信,杜绝毕业设计(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抄袭、买卖、代写等行为的发生。

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结束后,学院应做好总结和资料存档工作。档资料分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整体工作档案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整体工作档案包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汇总表、“百篇优秀论文”推荐汇总表、“百篇优秀论文”缩写稿(word版)、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结、毕业论文(论文)光盘备案资料等。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包括:毕业论文或设计报告(说明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文献及译文、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实物成果和各类论文装订表格。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安排

各系部应合理、统筹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和进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时间节点如下表。

主要任务

时间

工作内容

制定工作方案

选题

2022年11月11日前

2022-2023-1学期第10周)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动员,教师申报题目、学院审题及公布、师生双向选择等工作

开题答辩

2023年01月08日前

2022-2023-1学期第18周)

学院组织学生开题,学生撰写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和开题报告。通过开题答辩的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论文撰写阶段。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

2023年01月09启动

2022-2023-1学期第19周)

学院结合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安排学生参加毕业实习。学生开展与选题有关的实验、实习、调研,及数据、案例、资料等收集与分析,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撰写

中期检查

2023年03月24日前

2022-2023-2学期第5周)

学院组织中期自查,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以及截至检查时所有撰写工作资料;教务处组织督导抽查。

评阅

2023年05月12日前

2022-2023-2学期第12周)

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答辩与成绩评定

2023年05月26日前

2022-2023-2学期第14周)

学院确定答辩日程安排、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完成成绩评定与成绩录入等工作。

推优、工作总结、资料归档

2023年06月09日前

2022-2023-2学期第16周)

学院组织推优、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存档工作。

学校抽检

2023年06月23日前

2022-2023-2学期第18周)

学院根据抽检名单审定抽检材料并报教务处。


四、其他

1、为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请各学院按照各环节时间安排落实工作计划。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会设置时间节点,逾期将不能操作相应环节。

2、请各系部认真落实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具体工作,通过适当提升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学业挑战度,合理增加课题难度、拓展课题深度、扩大课堂选择范围等方式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



联系人:李萍,86845332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时装技术学院

                                                                       202209月30日  






  •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修订)》(浙理工教[2019]1号)

    2.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理工教[2022]49号

    3.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使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