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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浙江省本科高校2020年度省级一流课程的通知
时间:2021-02-09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本科高校2020年度省级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0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一流课程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此次推荐申报课程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及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名额单列)。

二、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线上一流课程:截止2021年1月31日,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完成至少两个学期或两个周期(原则上每个周期不少于6周)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层次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

(二)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者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国际化课程:推荐类型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除符合省级一流课程建设要求之外,还应突出国际化课程特点,如定位清晰、全英文授课、符合外国留学生培养实际需求,课程负责人需近3年连续从事本科层次外国留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适当考虑相关特色课程,如始业教育、国情教育、中国法律教育等课程)。

三、推荐要求

(一)省级一流课程建设,要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作用,按照课程思政建设有关要求,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明确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

(二)鼓励体现跨学科、跨专业及产教融合的新工科、新文科的高水平课程的申报;

(三)鼓励优势特色鲜明、受益面广的高质量通识类课程的申报。

(四)申报课程须持续改进,不断完善。2021年起,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省级一流课程质量抽检工作,实行课程预警及退出机制。 

  (五)申报课程(含国际化课程)所涉及的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及团队主要成员每人每年限一门课程。已认定为2020年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其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不再参加此次省级一流课程(含国际化课程)的推荐。

四、推荐名额和要求

此次教育厅给我校的名额为省级三类课程(含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50门、线上课程(不含国际化课程)25门和国际化课程7门。

学校对各学院(部)不设限申报数,原则上符合要求的均可以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各系部作为课程建设主体,要严格把关,择优申报,确保申报课程内容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要合理统筹不同类型课程,避免过于集中。同时,需对本学院(部)课程团队成员情况进行审查,以及对课程政治导向把关审查,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

五、申报时间和流程

各系部于2021年3月5日前将《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1,一式三份),《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及相关附件材料(含附件3,一份)、一流本科课程汇总表(附件4,一份)由教学秘书统一报学院教务处李萍老师,其中课程负责人的10分钟“说课”视频和教学(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可延期至3月10日上报。

此次线上一流课程(含国际化课程中的线上一流课程)认定采用“学校申报、省厅评审”的方式进行,其他课程实行“名额到校、省厅备案”的方式推荐认定。

学校将按照分配名额认真规范做好专家评议评审、校内公示,并经学校教学委员会或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在申报限额内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获学校推荐的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于2021年3月20日至30日登录“浙江省课程工作网”(www.zjooc.net)进行课程网上申报工作。



附件:

1.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20年)

2.省级一流本科国际化课程申报书(2020年)

3.线上一流课程(含国际化课程)平台数据信息表(非省平台)

4.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汇总表(2020年)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时装技术学院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