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成绩录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课程考核
资格审核和成绩录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资格审核
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前做好课程考核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普
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因学生学习态度原因,达到
相关条件的,取消学生期末考核资格。
对于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须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
申请方式:教务管理系统—申请—取消考试资格申请,点击图 2 申请按钮,
进入图 3 界面,选择学年学期、课程、学号后点查询,在下方框中选择学生,点
击右下方确认按钮,填写原因,再点“申请”按钮。
打印取消考核资格审查表于课程考核前一周交开课学院教学秘书。
教学秘书审核路径:考务管理—考试备注管理—取消考试资格审核;
教学秘书查看自己学院学生被取消考试资格情况的路径:考务管理—考试备
注管理—取消考试资格查询。
二、成绩录入
新教务管理系统加强了账户密码管理,取消了成绩录入密码,请任课教师第
一次登陆后务必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教务系统登陆密码。
(一)补考确认
根据我校教学管理文件规定,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低于 60 分或不及格、不合
格者,可参加下一学期初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通识选修课、独立开设的实验课
程、实践类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或不及格、不合格者及考核作弊、违纪和取消考
核资格、旷考的课程不得补考,必须重修。
(二)录入要求
1. 登陆新教务系统后,点击成绩-成绩录入[教师]
2、选中录入成绩的课程信息,点确定。
3、选择成绩录入总评记分制:录入界面左上角;
4、选择成绩分项比例和成绩分项级制:
选择成绩分项比例:选择“平时、实验、期末等”分项所占比例,可根据课
程情况进行调整,但各项之和需为 100%,建议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占 40%及以上,
调整的项目左边打勾,再点击下方“调整比例”按钮;
选择成绩分项级制:点开成绩录入界面左侧黄色横拉菜单,根据课程选择成
绩录入级制,调整的项目左边打勾,再点击下方“调整级制”按钮,同一课程采
用同一记分制。
如实验课,没有“期末”成绩分项,调整分项比例和级制后,在[实验]前面
的方框内打勾,再点击下方“调整比例”、“调整级制”按钮。
5. 设置好以上内容后,方可录入成绩。
(1)在线录入:录入成绩分项比例不为“0”的选项的成绩(百分制的成绩
分项按百分制录入,切勿录入折算后的分数,比如平时 50%,某同学 90 分,录
入 90,不能录入 45);录入后,总评栏会自动计算。
(2)成绩导入:成绩录入界面右上角有“下载模版”按钮,下载填好后,
点击“导入”上传成绩。
6、及时保存成绩,确认成绩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无法再修改。
(三)特殊情况成绩录入
1. 旷考:对于旷考的学生,成绩录入时备注栏录为“旷考”,保存后总评会
自动生成旷考;
2.违纪、作弊:对于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由教务处根据监考记录情况
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相应处理。
3.缓考、放弃、免修:由学生在指定时间进入教务系统提出申请,经学院
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通过开课学院向任课教师告知,成绩录入界
面自动显示,无须老师录入。
三、成绩录入时间要求及打印
1.录入时间要求:通识选修课于 6 月 5 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其它非学校统
一安排考试的课程于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
于考试后三天内完成成绩录入(公共基础课一周内完成);
如任课老师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应事先到学院备案,经学院
同意后由学院统一到教务处备案。
2.任课教师录入学生成绩,确认无误后打印成绩单一份交学院。
四、误登成绩更改
1、个别学生成绩修改:
学生成绩提交后如发现成绩登录有误,须由任课教师填写学生成绩更改申请
表(教务处网页-教学运行--下载专区--成绩更改申请表)交所在学院。
学院审核通过后,由教学秘书录入教务系统,路径:成绩修改—成绩修改管
理—成绩修改[学生],点“申请”按钮。
更正类型选择“修改”,选择正确的学年学期、学号、课程,录入更正原因
后,点击右下方的“保存”、“提交”按钮。
学院提交成绩修改,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修改成绩进入成绩库。
2、整班学生成绩修改:
1)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录入返回,路径:申请--成绩提交返回申请;
同时,填写成绩更改申请表(存档需要:需教学院长签字、附详细修改清单)交
学院教学秘书。
2)学院教学秘书审核,路径:成绩管理--成绩录入设置管理--成绩提交返
回审核。
3)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后,教务处审核(纸质申请交教务处),然后,成绩录
入权限返回给教师。
4)教师可以重新修改提交成绩。
五、学生成绩核查
学生于考试后五天可上网查询考试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须填写学生
成绩核查申请表(教务处网页---教学运行----下载专区---学生成绩核查表),交学
生所在学院,经教务处批准后,由开课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复查并给出结论。
请各学院做好成绩录入的督促及录入情况的审核工作。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时装技术学院
2020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