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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课程考核资格审核和成绩录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28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2019/2020 学年第学期的课程成绩录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课程考核
资格审核和成绩录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资格审核

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前做好课程考核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普
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因学生学习态度原因,达到
相关条件的,取消学生期末考核资格。

对于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须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

申请方式:教务管理系统
申请取消考试资格申请,点击图 2 申请按钮
进入图
3 界面,选择学年学期、课程、学号后点查询,在下方框中选择学生,点
击右下方确认按钮,
填写原因,再点申请按钮
打印取消考核资格审查表于课程考核前一周交开课学院教学秘书。

教学秘书审核路径:考务管理
考试备注管理取消考试资格审核
教学秘书查看自己学院学生被取消考试资格情况的路径:考务管理
考试备
注管理
取消考试资格查询。

、成绩录入

新教务管理系统加强了账户密码管理,取消了成绩录入密码,请任课教师第
一次登陆后务必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教务系统登陆密码。

补考确认

根据我校教学管理文件规定,课程考核总评成绩低于
60 分或不及格、不合
格者,可参加下一学期初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通识选修课、独立开设的实验课

程、实践类课程成绩低于
60 分或不及格、不合格者及考核作弊、违纪和取消考
核资格、旷考的课程不得补考,必须重修。

)录入要求

1.
登陆新教务系统后,点击成绩-成绩录入[教师]

2、选中录入成绩的课程信息,点确定。
3
选择成绩录入总评记分制录入界面左上角;

4、选择成绩分项比例和成绩分项级制:
选择成绩分项比例:选择“平时、实验、期末等”分项所占比例,可根据课
程情况进行调整,但各项之和需为
100%,建议平时成绩所占比例 40%及以上,
调整的项目左边打勾,再
点击下方“调整比例”按钮
选择成绩分项级制点开成绩录入界面左侧黄色横拉菜单,根据课程选择成
绩录入级制,调整的项目左边打勾,再点击下方“调整级制”按钮,同一课程采
用同一记分制。

如实验课,没有“期末”成绩分项,调整分项比例和级制后,在
[实验]前面
的方框内打勾,再点击下方“调整比例”“调整级制”按钮。

5.
设置好以上内容后,方可录入成绩。
1)在线录入:录入成绩分项比例不为“0”的选项的成绩(百分制的成绩
分项按百分制录入,切勿录入折算后的分数,比如平时
50%,某同学 90 分,录
90,不能录入 45录入后,总评栏会自动计算
2成绩导入成绩录入界面右上角有“下载模版”按钮,下载填好后
点击“导入”
上传成绩

6、及时保存成绩,确认成绩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无法再修改。
)特殊情况成绩录入

1.
旷考:对于旷考的学生,成绩录入备注栏录为“旷考,保存后总评会
自动生成旷考
;
2
违纪、作弊:对于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由教务处根据监考记录情况
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做相应处理。

3
.缓考、放弃、免修:由学生在指定时间进入教务系统提出申请,学院
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
的学生信息通过开课学院向任课教师告知,成绩录入界
面自动显示,无须老师录入。

、成绩录入时间要求及打印

1
.录入时间要求:通识选修课于 6 5 完成成绩录入;其它非学校统
一安排考试的课程于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

于考试后三天内完成成绩录入(公共基础课一周内完成)

如任课老师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应事先到学院备案,经学院
同意后由学院统一到教务处备案。

2
.任课教师录入学生成绩,确认无误后打印成绩单一份交学院
、误登成绩更改

1
、个别学生成绩修改:
学生成绩提交后如发现成绩登录有误,须由任课教师填写学生成绩更改申请
表(教务处网页
-教学运行--下载专区--成绩更改申请表)交所在学院。
学院审核通过后,由教学秘书录入教务系统,路径:成绩修改
成绩修改管
成绩修改[学生],点申请按钮

更正类型选择“修改”,选择正确的学年学期、学号、课程,录入更正原因
后,点击右下方的“保存”“提交”按钮。

学院提交成绩修改,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修改成绩进入成绩库。

2
、整班学生成绩修改:
1
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申请录入返回,路径:申请--成绩提交返回申请
同时,
填写成绩更改申请表(存档需要:需教学院长签字、附详细修改清单)交
学院教学秘书。

2
学院教学秘书审核,路径:成绩管理--成绩录入设置管理--成绩提交返
回审核。

3
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后,教务处审核(纸质申请交教务处),然后,成绩录
权限返回给教师。
4
教师可以重新修改提交成绩。
、学生成绩核查

学生于考试后五天可上网查询考试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须填写学生

成绩核查申请表(教务处网页---教学运行----下载专区---学生成绩核查表),交学
生所在学院,经教务处批准后,由开课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复查并
给出结论。
请各学院做好成绩录入的督促及录入情况的审核工作。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时装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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