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意创业热情,切实提高学
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三创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
会资源对接平台,提升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营运水平,展示我校三
创教育成果,同时为第六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
拔、培育优秀作品,特举办第六届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
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浙江理工大学教务处、研究生院、创业学院、国际教
育学院、校友办主办,秘书处设在创业学院。赛事进行中,组委会将
邀请校内专家、资深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按
照不同阶段有关程序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
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
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
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
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
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
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
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
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
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
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
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
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浙江
省“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
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
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
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
发现即刻取消参赛资格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
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
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
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
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参赛团队需根据上级具体通知,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
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
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在
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四、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根据赛事安排,结合我校实际,“互联网+”大赛分高教主赛道、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具体赛道、组别和对象介绍如下: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
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明显的技术创新、较好的创意或较为成
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
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
不含在职生)。(2)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
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 年 3 月 1 日
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
(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
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即 2019 年 3 月 8 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
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
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
比例不得低于 26%)。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7 年 3 月 1 日
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
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
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国赛通
知发布之日(即 2020 年 3 月 8 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2)成
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
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
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
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
得低于 26%)。
4.师生共创组 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
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项目必须注
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 5 年(2015 年 3 月 1 号后注册),
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
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
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3)参
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 年 3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
成员合计股权不低于 10%。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
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
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
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
不再报名参赛。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
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各院系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
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
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
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
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
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2)参赛申报人须
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
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
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
符合“红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
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
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
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
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
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
公司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
学生须为法人代表。(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
道,不能报名参加“红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
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三)国际赛道
留学生组赛道参赛负责人和成员应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
在校留学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成员中中国籍
学生不超过 2 人。本组项目不计入学校的省赛推荐名额,直接进入省
赛,并单独设奖。根据项目性质和类别,分为商业企业组、社会企业
组、命题组。参赛要求如下:
1.商业企业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新的创意、技术、产品、商业模式
等,有明确的创业计划,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
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
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2.社会企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形成正向、
良性、可持续运行模式,服务于乡村振兴、社区发展、弱势群体、或
以增益可持续发展为宗旨和首要目标,并有机制保证其社会目标稳
定。其社会影响力与市场成果是清晰的、可测量的。
社会企业组项目要求以工商企业类为主,以利于引入社会影响力
投资推动社会企业发展;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
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
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命题组 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
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计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体、
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
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鼓励师生共创项目,即可由在校老师和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共同
组队参赛,团体负责人须由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担任,允许将拥有科
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
少于 51%,且学生参赛或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五、赛程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9 年 12 月-2020 年 2 月)
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大赛步骤和评审流程标
准,筛选符合竞赛要求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组建参赛团队,各学院
在充分动员和酝酿的基础上,协助团队选聘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也可
由参赛团队根据实际需要在校内外自行聘请。
2.学校比赛阶段(2020 年 2 月-2019 年 4 月)
学校比赛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1)预赛阶段(2020 年 2 月-3 月)
学校预赛采取项目申报方式进行。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选
拔优秀作品,由参赛团队负责人认真填写申报书(附件 1),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表一式三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汇总表(附件 2)一式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到创业学院(25#705),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yxy@zstu.edu.cn。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初
定 2020 年 3 月 4 日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给予校级
立项。
(2)复赛阶段(2020 年 3-4 月)
学校复赛以书面评审的方式进行,初定时间在 2020 年 4 月 1 日。
各学院将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前将详细的商业计划书纸质稿一式三份
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创业学院创业办公室(25#705),电子版材料发送
至邮箱:cyxy@zstu.edu.cn。竞赛评审委员会将邀请专家对项目进行
书面评审,评审出优秀作品入选校决赛。
(3)决赛阶段(2020 年 4 月)
学校决赛将于 4 月底举行,采取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各参赛团队做进一步丰富和充实作品,并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前将完善的项目书纸质稿一式三份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创业学院创
业办公室(25#7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yxy@zstu.edu.cn。
竞赛评审委员会将邀请专家对入围决赛的作品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
答辩,最终评审出校级特等奖以及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并从中挑选优秀作品推荐参加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
赛。
六、大赛奖励
1.学生奖励和教师奖励将按照学校最新出台的“互联网+”大赛
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2.其他支持: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进入复赛的团
队可优先推荐进入浙江理工大学创业精英班;决赛获奖团队可优先入
驻浙江理工大学创业园,享有免费的办公场地和园区扶持政策。
七、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广泛宣传发动,
严格规范、精心组织安排,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最大支持
和帮助。期待以此次比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我
校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
八、联系方式
学校竞赛指导 QQ 群群号:909561934
咨询办公室:创业学院创业教育办公室 25 号楼 705 室
咨询联系人:许联、王勇能
咨询电话:0571-86845400
附件:
1. 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
2. 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汇总表
3. 浙江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学院参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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