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联盟和浙江省高等
学校在线开放课程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
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浙高课管函〔2019〕5
号,附件 1),浙江省将组织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
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1.第二批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课
程,我校符合该条认定范围的课程详见附件9。
2.已获得“2018 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及省教
育厅推荐参加2019 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选的课程,经
课程负责人提出申请,可直接认定为2019 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
课程。我校符合该条认定范围的课程详见附件9。
3.除上述课程外,我校还可再推荐3门在非省平台开课的课
程参加认定。
二、课程要求
截止2019年7月31日,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共享
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和其他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已在国
2
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备案的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
者开放,并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层次大规模
在线开放课程,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
课、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含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创业教育
课、教师教育课程。鼓励体现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的课程及推
进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等高水平课程申报。
三、申报方式和要求
(一)申报方式
1.申报认定课程在省平台开课的,以课程在省平台运行的
课程数据信息和同步在其他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运行的课程数
据信息为认定的依据,在原省平台进行申报数据确认提交,并
填写《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如有外平台数据
的填写《课程数据信息表》。
2.申报课程在其他全国性公开平台开课的,以课程在该平
台运行的课程数据信息为认定的依据,填写《省级精品在线开
放课程认定申报书》和《课程数据信息表》。
(二)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填写申报认定材料《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认定申报书》(附件3)、《在线开放课程意识形态审核表》
3
(附件4)和《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5)。
在省平台开课的课程无需填写纸质的《课程数据信息
表》,课程负责人可从10月15日开始登录省平台,进入“认
定申报”项目,进行课程数据信息核实确认,提交认定申请。
高校管理员登录省平台,在“申报审核”栏目中审核认定申
请,完成网上认定申报。
2.各学院(部)汇总填报《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
报汇总表》(附件8)。
3.变更课程负责人信息的,需填报《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
信息变更表》(附件6)。
4.已获得“2018 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及省教
育厅推荐参加2019 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评选的课程,由
课程负责人填报《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请表》(附件7)。
各学院(部)要严格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
课程立项与认定办法(试行)》中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条
件和要求组织符合要求的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老师进行申报和推
荐,于10月18日前将上述附件汇总,并将电子版发教务处指定
邮箱gq-jw@zstu.edu.cn,纸质版(除附件3一式3份外,其它准
备1份即可)报教务处。
4
学校将根据文件要求推荐符合要求的课程参加认定评审。
四、其他
1.已被认定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要继续
建设与完善,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加强课程管理,并面向全省
高校乃至全社会共享应用,省教育厅要定期开展建设与应用的
检查,检查不合格要取消“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称号。
2.被认定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学校追加
建设经费,并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教育教学重要建设与研究项
目及成果等的级别认定与量化标准》给予奖励。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的
通知
2.浙江省高等学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立项与认定办法(试
行)
3.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
4.在线开放课程意识形态审核表
5.课程数据信息表
6.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信息变更表
7.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请表
8.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汇总表
9.浙江理工大学符合认定范围第 1-2 条的在线开放课程一
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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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关勤,电话:0571-86843069,13515717416
电子信箱:gq-jw@zstu.edu.cn
2019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