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实现本科生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运用已学知识研究和解决问题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综合训练。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陆续启动,请各学院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修订)》(浙理工教[2019]1号,以下简称《规范》)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各系部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组织指导教师和毕业班学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省教育厅组织编写)和《规范》,提高师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视程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尤其要加强对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2.为落实教学管理信息化,做到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学校今后将采用新教务系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管理。由于今年是首次,学校先在四个学院进行试点,明年全校推行。试点学院教师或学生可登录新教务系统后在毕业设计模块中进行操作。
3.各系部要根据《规范》要求和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科学合理地制定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计划,合理安排指导老师(按照学校规定,配备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的毕业生人数,理、工类专业不超过6人,文、经、管、法类专业不超过8人,艺术类不超过10人),布置落实各项任务,并将拟定好的计划于11月12日前交教务处马杰(联系电话:86845730);认真把好选题关,同一题目三年内不能重复使用,尽早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含辅修专业),及时下发任务书并规范任务书的填写(参考范例);明确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及设计(论文)定稿等环节的完成时间,安排足够的时间用于评阅、答辩和修改论文。
4.各系部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规范管理,将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创新管理,充分发挥本学院教学督导对毕业设计(论文)期初、期中和后期检查中的作用;注重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过程监控,每完成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检查,特别要重视理工类学科实验记录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确保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质量;继续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全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以促进学术诚信,提升论文质量。
5.各系部应合理、统筹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和进度,答辩环节不得早于2020年04月10日,并且于2020年05月27日前完成答辩及相关工作(含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汇总、成绩录入等),2020年06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光盘资料备案工作。因指导教师和学生等原因,可考虑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移或分批分阶段进行,但务必对后续教学时间作合理的安排,教学内容要充实。同时,应确保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对提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进行管理,不能放任自流。凡变动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计划须事先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报告。
6.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兼顾,协调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和就业工作之间的关系,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和学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完成。
7.各学院要保证辅修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到论文选题时先查其原专业的选题情况,并做好记录;论文提交或答辩时由指导老师和学院对学生提供的原专业论文(原指导老师签字)进行对照,杜绝研究内容重复等学术不端行为。
8.严格遴选“百篇优秀学士论文”,并按附件格式要求缩写成篇幅不超过5000字的论文上交教务处;做好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改进工作,努力实现毕业论文工作流程和指标的标准化。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时装技术学院
2019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