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 ENGLISH

关于落实201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0-09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毕业设计(论文)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重要教学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启动的各项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过程监控规范。有关事项如下:

1.对《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2018修订版)的初稿进行征求意见。新版规范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浙理工教[2007]5号)和2010年《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补充说明稿)》基础上进行了整合,对现有规范明确化和具体化,增加了论文查重的内容,并修正了不同文件规定之间的一些矛盾。

新版规范明确了毕业设计过程监控表格必须包含如下:

毕业设计过程

对应表格

选题申报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申报表》(不用装订,要留档)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指导过程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卡》

《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安排与考核表》

开题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成绩和答辩意见)

毕业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语表》

《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语表》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表》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评语表》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

表1.毕业设计过程监控对应表

以上十张表格必须按要求留档和装订。其他表格文档视为过程性文档,学校不做强制要求。

各学院可以根据自己的学科性质和实际情况,修订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细则。学院对毕业论文格式必须有统一的模板(艺术类可独立一个模板),以学院提交教务处的模板为准。此次如有改动请于10月31日前把新模板提交教务处。

2.请各学院在10月15日前反馈征求意见。新版规范计划于2018年10月31日左右发文。在新版规范发文前,请各学院暂时参照《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浙理工教[2007]5号)及补充说明的相关要求,开展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工作。

3.各系部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组织指导教师和毕业班学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省教育厅组织编写)和《规范》,提高师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视程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尤其要加强对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

4.各系部要根据《规范》要求和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科学合理地制定2019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计划,合理安排指导老师(按照学校规定,配备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的毕业生人数,理、工类专业不超过6人,文、经、管、法类专业不超过8人,艺术类不超过10人),布置落实各项任务,并将拟定好的计划于11月12日前交教务处马杰(联系电话:86845730);认真把好选题关,同一题目三年内不能重复使用,尽早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含辅修专业),并于11月26将选定的论文题目录入教学管理系统(头像系统)的毕业生辅助信息栏内同时将毕业设计(论文)信息表上交教务处,及时下发任务书并规范任务书的填写(参考范例);明确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外文翻译及设计(论文)定稿等环节的完成时间,安排足够的时间用于评阅、答辩和修改论文;

5.各系部要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和规范管理,将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创新管理,充分发挥本学院教学督导对毕业设计(论文)期初、期中和后期检查中的作用;注重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过程监控,每完成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检查,特别要重视理工类学科实验记录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确保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质量;继续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全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测,以促进学术诚信,提升论文质量。

6.各系部应合理、统筹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和进度,答辩环节不得早于2019年4月15日,并且于2019年6月3日前完成答辩及相关工作(含毕业设计(论文)信息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览表汇总、成绩录入等),2019年6月1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光盘资料备案工作。因指导教师和学生等原因,可考虑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前移或分批分阶段进行,但务必对后续教学时间作合理的安排,教学内容要充实。同时,应确保指导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对提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要进行管理,不能放任自流。凡变动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计划须事先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报告;

7.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兼顾,协调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和就业工作之间的关系,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和学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完成

8.各系部要保证辅修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到论文选题时先查其原专业的选题情况,并做好记录;论文提交或答辩时由指导老师和学院对学生提供的原专业论文(原指导老师签字)进行对照,杜绝研究内容重复等学术不端行为。

9.严格遴选“百篇优秀学士论文”,并按附件格式要求缩写成篇幅不超过5000字的论文上交教务处;做好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改进工作,努力实现毕业论文工作流程和指标的标准化。




国际教育学院、国际时装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