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奖励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取得教学成果的教师,
总结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和激
励作用,为下一届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做好成果培育,根
据《浙江理工大学 2018 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和《浙江理工大
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浙理工教〔2017〕70 号),学校决
定开展 2018 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申报范围
2018 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范围包括在本科教育、研究
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
得突出成绩的成果,重点奖励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上成效突出、创新性强、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
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
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主要包括:更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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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理念,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创新人才
培养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展教
材建设;强化实践育人环节,促进产教融合与合作办学;推进
信息化教学和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动教
学管理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
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应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创新,教
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
2.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成果所解决
的教学问题要有针对性和现实性。针对目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成效显著,具有较
强的示范推广与应用价值。
3.此次申报的教学成果要求是 2016 年以前完成且经过 2 年
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成果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
或开始研制的日期;完成时间指成果开始实施(包括试行)的日
期;实践检验期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
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是以浙江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或唯一完成单位。鼓励联合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
联合申报,但我校须为第一完成单位。
5.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成果第一完成
人只能申报 1 项,作为其他主要完成人最多参与申报 2 项。成
果主要完成人应是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
施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者。
6.申报的教学成果可以是在各级各类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
基础上形成的成果,也可以是非正式立项项目形成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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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鼓励在改革人才培养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教
学质量保障、改进教学内容方法、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共享
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新成绩和新经验,经过认真凝练并经实
践检验的成果申报。
8.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
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再重复申报,若近年来确有重大突
破或进展,在学校乃至全省产生重大影响的,可申报高于原等
级的奖项。
三、奖项设置和申报名额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拟设一等奖 10 项左右、二等奖 20
项左右和优秀奖若干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而定,可缺额。
本次评奖采用限额推荐的办法,理学院、服装、材纺、丝
绸学院、信息、机控、经管学院申报数不超过 5 项;建工、生
科、艺设、法政学院申报数不超过 4 项;外国语、新传、国际
教育学院申报数不超过 3 项;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
启新、创业学院申报数不超过 2 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申报
数不超过 5 项,继续教育教学成果申报数不超过 2 项,不占各
学院(部)申报指标,分别由研究生院和继续教育学院负责汇
总报教务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的申报数不超过 4 项;多学
院(部)联合申报的成果不占所在学院指标。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报校本科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
公示拟获奖项目,再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正式发文。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
符合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或项目组提
出申请,各学院(部)、有关单位应对本单位申报教学成果项目
进行审核遴选,签署推荐意见。申报教学成果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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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 1),一式
5 份。
(2)文字总结报告(一般不超过 5000 字),一式 5 份。
(3)相关支撑材料目录。
(4)浙江理工大学 2018 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
件 2)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本。
2.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前报送教务处(本科、继续教育教学成果)或研究生院(研
究生教学成果);教务处联系人:徐宇清(电话:86843069,
email:yqxu@zstu.edu.cn,行政楼 135 办公室);研究生院联
系人:倪勇(电话:86843072,email:niyong@zstu.edu.cn,
行政楼 439 办公室)。
请各学院(部)、各部门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
全面认真总结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所取得的成果,认
真做好本次教学成果奖的组织申报与推荐工作。
附件:1.浙江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表(略)
2.浙江理工大学 2018 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略)
3.《浙江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浙理工教
〔2017〕70 号)》(略)
浙江理工大学
2018 年 6 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