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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26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为切实推进学校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过早启动、广动员、多动员,营造“全民基金”氛围,提升基金申报质量和资助率,现启动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准备工作。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配合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一、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辅导举措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继续采取分段激励措施,即申报阶段和立项阶段根据专家辅导情况各给予激励费1万元,该激励费经学校拨付至学院,由学院直接汇入专家本人账号。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阶段,准备申请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自行或者在学院指导下寻找研究方向一致或者相近学科的校内外专家进行一对一辅导,学校根据辅导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1万元(校内辅导人0.2万元)专家辅导激励费。学院要开展认真分析,帮助和指导申请人做好与辅导专家的衔接工作。申请人要抓紧寻找国家级社科项目申报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辅导效果显著的专家。申请校外专家辅导的,所在学院将专家姓名、简介等信息于2022年10月31日前汇总后,将纸质盖章版、电子版报社科发展中心备案审核后进行公示(汇总表见附件一)申请校内专家辅导的,由申请人填写附件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校内辅导人审定表,经所在学院汇总、盖章后,报科研院备案。

在专家一对一辅导过程中,申请人应将专家辅导内容、修改进展等做好详细记录,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向所在学院报送。学院要做好辅导记录汇总和督查工作,并于2022年11月30日前递交第一次专家辅导的详细记录表(附件二)和辅导汇总表(附件三)。社科发展中心根据专家辅导情况(至少经过3轮指导),给予每个项目0.5万元(仅校外专家)作为申报阶段第一笔辅导激励费。在学校规定报出时限前2周内,收集汇总并第二次提交专家辅导的详细记录表(附件二)和辅导汇总表(附件三)以及申报书正式稿,社科发展中心根据专家辅导情况再给予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0.5万元(校内专家0.2万元)作为申报阶段第二笔辅导经费。

2.项目立项阶段,项目如经辅导后获得立项的,在立项通知发布后,在项目申报阶段激励费的基础上,再追加1万元作为专家辅导奖励费及开展项目研究的指导费。

3.申请人要确保将辅导激励费真正用于国家级社科项目申请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升上,严禁弄虚作假。如有违规行为发生的,学校将及时通过多种渠道从申请人处追回已拨付经费,并在校内进行通报。各学院要切实肩负起督查职责,确保学校好的政策落地、决策落实,扎实推进国家级社科项目辅导工作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推动申报辅导工作早日见成效。

二、辅导专家条件要求

各学院应即刻启动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辅导工作,做好统筹和指导工作,积极发动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踊跃申报。

邀请的校外辅导专家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两项(原则上条件3为必要条件):

1.学科背景与申请人相同或相近;

2.主持承担国家社科(自然)基金重大、重点项目或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3.国家社科基金会评专家、会评学科组秘书,或者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和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

4.高校科研处或社科处处长,且具有丰富的国家社科项目辅导经验,有深厚的学术底蕴。

邀请的校内辅导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学科背景与申请人相同或相近;

2.主持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同一年度未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同一年度辅导的基金项目一般不超过5项;

校内辅导人应协助申请人联系相关专业方向的会评专家,通过介绍、邀请作报告等方式与校外会评专家建立联系。

三、辅导项目的范围

辅导项目的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大招标课题、年度项目(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成果文库项目、学术外译项目、后期资助项目、教育学和艺术学单列学科项目以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国家级社科项目。申请人如已经连续资助三次,将不再予以资助。

四、其他相关工作

11月上旬开始,每个月每个学科,至少应组织一场会评专家讲座。请各学院于115日前提交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指导论证计划(参考附件四),并按照计划积极主动开展专家辅导讲座及申报研讨沙龙活动,相关费用可从各学院学术交流专项中列支。学院根据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指导论证计划进行月度总结(参考附件五),做好相关记录。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虞宇翔 86842946


附: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进程表

浙江理工大学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进程表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备注

1

2022年9月22、28日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启动会

社科发展服务中心

2

2022年10月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选题论证

各学院负责组织

3

2022年10-11月

组织团队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内部讨论和指导(至少3轮)

各学院负责组织

4

2022年11-12月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系列辅导会(至少6场)

社科发展服务中心

5

2022年12月14日

上交《活页》进行第1轮集中审核、指导修改(总第4轮)

社科发展服务中心

6

2022年12月28日

上交《活页》第2轮集中指导修改(总第5轮)

社科发展服务中心

7

2023年1月初

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解读讲座

社科发展服务中心

8

2023年1-2月

2023年度寒假高级别社科项目申报辅导系列讲座(至少6场)

社科发展服务中心及各学院负责组织

8

2023年1月11日

上交《活页》第3轮集中送校内提修改意见(总第6轮)

社科发展服务中心

9

2023年1月25日

申请人上交《活页》第4轮集中修改(送2个省专家)(总第7轮)

社科发展服务中心

10

2023年2月1日

申请人上交《活页》第5轮集中指导修改(总第8轮)

社科发展服务中心

11

2023年2月8日

申请人上交《活页》第6轮集中指导修改(总第9轮)

社科发展服务中心

12

2023年2月15日

申请人上交《申请书》和《活页》第7轮集中修改(总第10轮)

社科发展服务中心

13

2023年2月22日

各学院上交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定稿材料

社科发展服务中心

14

2023年3月初

学校上报给省社科规划办

社科发展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