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时间通知
各申报单位:
根据有关安排,受疫情影响而推迟的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时间现已基本确定。经研究,我省收取申报材料截止时间确定为4月28日,请各单位按照我省2019年底发布的申报公告要求准备好有关材料,按时寄送或送交我办,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环城北路318号省行政中心二号院5楼省社科联规划处(寄送材料请通过顺丰速递或者邮政EMS)。
联系人:吴卫芬、况落华;
联系电话:87050491、87053190。
电子邮箱:zjssklghb@vip.163.com
2020年4月23日
附件: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提示
1.申报人必须采用2019年12月版本的《申请书》,其他版本的不予上报。
2.科研部门录入数据,务必采用新申报系统(新系统含录入申报人身份证号,申报系统可从省社科网“通知公告”栏目中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公告附件中下载),重新使用上年度已装系统的,应清空原有数据以免造成数据紊乱。
3.整理电子文件应按通知要求,以本单位标准名称命名文件夹,该文件夹内应包括两个文件夹和两个文件——“申报书”“活页”两个文件夹,文件夹内Word文件直接以申报人姓名命名(不要PDF,也不得再分学科、学院文件夹),和申报汇总表、XMSBSJ.DBF文件。
4.请根据申报公告做好申报人有关资格的审查工作。另根据有关政策,无论立项与否,申报过教育部2020年度人文社科项目的不得申报。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销或作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的(限制期5年内的,从2015年2月算起,3年内的,从2017年2月算起),不得申报。请各单位做好审查,如将不具备申报资格的材料上报,其名额不再替补且对单位通报批评。
5. 纸质材料份数、分类和叠放次序按照省公告有关要求操作。纸质和电子材料请按照新通知截止时间准时报我办,电子材料可发邮箱,或通过其他在线渠道传规划处负责人。
6.各单位按限定可报名额上报,不得超报。
7.受疫情影响,省社科联办公地址出入不便,如进入大楼应提前准备好单位介绍信。
审核材料注意事项
封面:
1、用2019年12月版申报书,封面不必盖章。单位名称以单位法人名称为准(与公章一致),不得写二级单位。
2、“学科分类”为一级学科名称,不能写代码,如写成了二级学科名称或代码,应改写成一级名称(根据《申报数据代码表》),内外不统一的,要核实统一。
3、“项目类别”五种: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项目、青年自选项目,不能写成代码。
4、“课题名称”三处必须一致(封面、数据表首行、活页首栏)
数据表及正文:
1、文字、代码要统一。
2、申报青年项目不需要填写课题组成员。
3、签名盖章不能遗漏(第2页负责人、第4页课题成员),单位2处公章。
4、预期成果形式一般一种即可,预期成果字数设计不能太少,一般建议不少于10万字。
5、.项目初步预算应切分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年度使用计划一般指直接经费的使用计划。
6、第六栏“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意见”落款时间可填写2020年5月5日(如已经填写其他也无妨,但应晚于学校审核落款时间)
活页:
题目有没有缺漏,是否与申报书一致。
活页中缺少相关前期成果及主要观点提炼(申请书中有);
重点审核“研究基础”中是否透露个人及单位、地域信息(正常的研究成果名称涉及到、正常引用无妨)
学科代码简表: